為推動高等職業院校(簡稱高職院校)建立常態化自主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機制,引導和促進高職院校不斷完善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建設、提升內部質量保證工作成效,持續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制定本指導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精神為指導,以完善質量標準和制度、提高利益相關方對人才培養工作的滿意度為目標,按照“需求導向、自我保證,多元診斷、重在改進”的工作方針,引導高職院校切實履行人才培養工作質量保證主體的責任,建立常態化的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和可持續的診斷與改進工作機制,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二、目標任務
建立基于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學校自主診改、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需要抽樣復核的工作機制,促進高職院校在建立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制度基礎上,構建網絡化、全覆蓋、具有較強預警功能和激勵作用的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實現教學管理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的持續提升。具體任務是:
(一)完善高職院校內部質量保證體系。以診斷與改進為手段,促使高職院校在學校、專業、課程、教師、學生不同層面建立起完整且相對獨立的自我質量保證機制,強化學校各層級管理系統間的質量依存關系,形成全要素網絡化的內部質量保證體系。
(二)提升教育教學管理信息化水平。強化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在診改工作的基礎作用,促進高職院校進一步加強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管理系統的建設與應用,完善預警功能,提升學校教學運行管理信息化水平,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參考。
(三)樹立現代質量文化。通過開展高等職業院校內部質量保證體系診改,引導高職院校提升質量意識,建立完善質量標準體系、不斷提升標準內涵,促進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
三、基本原則
(一)數據分析與實際調研相結合。診改工作主要基于對學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的分析,輔以靈活有效的實際調查研究。
(二)堅持標準與注重特色相結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在本方案基礎上,依據實際情況調整補充形成省級執行方案。學??稍谑〖壏桨富A上,補充有利于個性化發展的診改內容。
(三)自主診改與抽樣復核相結合。以高職院校自主診改為基礎,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需要對學校進行抽樣復核。
四、診改與復核
(一)診改對象與復核抽樣
1.獨立設置的高職院校應每3年至少完成一次質量保證體系診改工作。新建高職院??砂凑帐〖壗逃姓块T規定執行。
2.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學校自主診改基礎上,每3年抽樣復核的學校數不應少于總數的1/4。
(二)基本程序
1.自主診改。高職院校應根據省級診改工作實施方案,依據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采集與管理平臺數據,對內部質量保證體系運行情況及效果定期進行自主診改,并將自主診改情況寫入本校質量年度報告。學校自主診改可以安排校內人員實施,也可自主聘請校外專家參加。
2.抽樣復核。復核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檢驗學校自主診改工作的有效程度。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抽樣復核。被列入復核的學校應提交以下材料:
(1)學校的《內部質量保證體系自我診改報告》(格式參見附件2)。
(2)近2年學校的《人才培養質量年度報告》。
(3)近2年學校的《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分析報告》。
(4)近2年學校、校內職能部門、院(系)的年度自我診改報告。
(5)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建設規劃及其他子規劃。
(6)學校所在地區的區域經濟社會事業發展規劃。
具體報送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報送材料應于復核工作開始前30日在校園網上公示。
(三)結論與使用
復核結論反映院校自主診斷結果、改進措施與專家復核結果的符合程度。高等職業院校內部質量保證體系診斷項目參考表中,診斷要素共15項。復核結論分為“有效”“異常”“待改進”三種,標準如下:
有效——15項診斷要素中,自主診斷結果與復核結果相符≥12項;改進措施針對性強、切實可行、成效明顯。
異常——15項診斷要素中,自主診斷結果與復核結果相符<10項;改進措施針對性不強、力度不夠。
待改進——上述標準以外的其他情況。
如執行方案對診斷要素有調整,可根據實際診斷要素數量,按上述比例原則,確定相應標準。
“待改進”和“異常”的學校改進期為1年,改進期滿后須重新提出復核申請,再次復核結論為“有效”的,同一周期內可不再接受復核。
復核結論為“異?!焙瓦B續2次“待改進”的學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須對其采取削減招生計劃、暫停備案新專業、限制項目審報等限制措施。
五、工作組織
(一)教育部組建“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簡稱全國診改專委會)負責診改工作的業務指導。設立診改工作網站,集中發布診改工作的相關政策和信息。
(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教育部總體要求,統籌規劃本?。▍^、市)質量保證體系診改工作,結合實際制訂相應的執行方案和工作規劃。
(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遴選熟悉高職教育、具有管理經驗的高職院校專家、教育研究專家、行業企業專家等組成任期制的省級診改專委會,負責本省診改工作業務指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委托診改專家委員會,探索建立診改專家認證制度,建立動態的診改專家庫并規范專家管理。
(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于年底前向社會公布本地區下一年度接受復核的院校名單。
(五)學校須根據復核工作報告制定整改方案,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任務。
六、紀律與監督
各地要加強診改工作的管理,嚴肅工作紀律,建立診改工作信息公告制度。
(一)各地要按照報備的實施方案開展高職院校內部質量保證體系診改工作。如有調整,須及時報備。
(二)復核工作不得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并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教育部二十條要求及有關規定。
(三)復核專家必須潔身自律,被確定為專家組成員后,不得接受邀請參加復核學校的診改輔導、講座等活動。如有違反,應予更換并及時公布。
(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須指定網站,將診改相關政策文件、復核專家組名單、接受復核院校應公示的材料,以及復核結論、回訪結果等集中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五)各地要嚴格復核專家管理,對違反紀律或社會反響差的專家,應從專家庫中除名并在一定范圍內公布。
附:1.高等職業院校內部質量保證體系診斷項目參考表
2.學校內部質量保證體系自我診改報告(參考格式)
附1
高職院校內部質量保證體系診斷項目參考表
診斷 項目 |
診斷要素 |
診斷點 |
影響因素參考提示 |
數據管理平臺 相應編號 |
1 體系總體構架 |
1.1質量保證理念 |
質量目標與定位 |
學校發展目標定位是否科學明確;人才培養目標、規格是否符合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是否符合學生全面發展要求;質量保證目標與學校發展目標、人才培養目標一致性、達成度。 |
1.3/7 |
質量保證規劃 |
質量保證體系建設規劃是否科學明晰、符合實際且具有可操作性;實際執行效果是否明顯。 |
1.3/7 |
||
質量文化建設 |
師生質量意識,對學校質量理念的認同度;質量保證全員參與程度;質量文化氛圍;持續改進質量的制度設計是否科學有效,是否實現持續改進。 |
2.2/8 |
||
1.2組織構架 |
質量保證機構與分工 |
學校、院系各層面質量保證機構、崗位設置是否科學合理,分工與職責權限是否明確。 |
8 |
|
質量保證隊伍 |
質量保證隊伍建設是否符合質量保證體系建設規劃要求;人員配備是否符合崗位職責要求;對質量保證機構、人員是否有考核標準與考核制度;考核機制是否嚴格規范;能否實現持續改進。 |
8.2/8.6 |
||
1.3制度構架 |
質量保證制度 |
學校、院系、專業、課程、教師、學生層面的質量保證制度是否具有系統性、完整性與可操作性。 |
8.1 |
|
執行與改進 |
質量保證制度落實情況與改進措施是否具體務實;質量保證制度是否不斷改進和完善;是否定期發布質量年度報告,質量年度報告結構是否規范、數據是否準確;院(系)、專業自我診改是否已成常態。 |
8.7 |
||
1.4信息系統 |
信息采集與管理 |
是否重視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采集與管理平臺建設;人財物是否有保障,管理是否到位,運行是否良好;是否建立信息采集與平臺管理工作制度,數據采集是否實時、準確、完整。 |
3.4/8.1 |
|
信息應用 |
是否運用平臺進行日常管理和教學質量過程監控,各級用戶是否定期開展數據分析,形成常態化的信息反饋診斷分析與改進機制。 |
3.4 |
||
2 專業質量保證 |
2.1專業建設規劃 |
規劃制定與實施 |
專業建設規劃是否符合學校發展實際,是否可行;規劃實施情況如何,專業結構是否不斷優化。 |
1.3/7.1-7.6/9.2 |
目標與標準 |
有無明確的專業建設目標和標準;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是否規范、科學、先進并不斷優化。 |
7.1/7.3/7.4 |
||
條件保障 |
新增專業設置程序是否規范;專業建設條件(經費、師資、實驗實訓條件)是否有明確的保障措施。 |
3.4/4/5.1/5.2 6/7.4/7.5 |
||
2.2專業診改 |
診改制度與運行 |
學校內部是否建立常態化的專業診改機制;是否能夠促成校內專業設置隨產業發展動態調整。 |
3.4/8.1/8.7/9.1/9.2 |
|
診改效果 |
診改成效如何,人才培養質量是否不斷提高;校企融合程度、專業服務社會能力是否不斷提升;品牌(特色/重點)專業(群)建設成效、輻射影響力是否不斷增強。 |
4/5/6/7/9 |
||
外部診斷(評估)結論應用 |
是否積極參加外部專業診斷(或評估、認證);外部診斷(評估)結論是否得到有效應用,對學校自診自改是否起到良好促進作用。 |
4/5/6/7/9 |
||
2.3課程質量保證 |
課程建設規劃 |
課程建設規劃是否科學合理;是否具有可行性與可操作性。 |
7.2/7.5 |
|
目標與標準 |
課程建設規劃目標達成度;課程標準是否具備科學性、先進性、規范性與完備性。 |
7.2/7.3 |
||
診改制度實施與效果 |
校內是否開展對課程建設水平和教學質量的診改,形成常態化的課程質量保證機制;是否對提高課程建設水平和教學質量產生明顯的推進作用。 |
3.4/7.2/8.1/8.2 8.5/8.6/8.7 |
||
3 師資質量保證 |
3.1師資隊伍建設規劃 |
規劃制定 |
學校、院系、專業等層面師資隊伍建設規劃的科學性、一致性和可行性;規劃目標達成度。 |
6.1/6.2/6.3/6.4 |
實施保障 |
是否能為師資建設規劃目標的實現提供必需的外部環境、組織管理、資源支撐、經費等保障。 |
5.2/7.1/7.2/8.1/ |
||
3.2師資建設診改工作 |
診改制度 |
是否制定專兼職教師、專業帶頭人與骨干教師聘用資格標準;是否開展對師資隊伍建設成效的診改,形成常態化的師資質量保證機制。 |
6.1/6.2/6.3/6.4/7.2 |
|
實施效果 |
教師質量意識是否得到提升;教學改革主動性是否得到提高;師資隊伍數量、結構、水平、穩定性、社會服務能力等是否得到持續改善;學生滿意度是否得到持續提升。 |
6.1/6.2/6.3/6.4/8.7 |
||
4 學生全面發展保證 |
4.1育人體系 |
育人規劃 |
是否制定學生綜合素質標準;學生素質教育方案制定是否科學,培養目標定位是否準確;是否因材施教,注重分類培養與分層教學;是否實施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加強創意、創新、創業教育。 |
5.2/8.3/8.4 |
診改制度 |
是否實施對育人部門工作及效果的診改。 |
8.1 |
||
實施與效果 |
育人工作是否已形成常態化診改機制;育人目標達成度;學生自主學習能力、主動學習積極性、職業能力和創新創業能力是否得到提高。 |
2.2/3/7.2/9.2 |
||
4.2成長環境 |
安全與生活保障 |
是否實施對服務部門服務質量的診改,并形成常態化安全與生活質量保證機制;學校安全設施是否不斷完善;學生生活環境是否不斷優化;學生訴求回應速度、學生滿意度是否持續提高;意外事故率是否不斷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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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學生群體服務與資助 |
建立家庭困難學生、殘障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等特殊學生生活保障管理運行機制情況;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動體系與運行管理機制情況;能否為特殊學生群體提供必要的設施、人員、資金、文化等保障。 |
5.2/8.8 |
||
5 體系運行效果 |
5.1外部環境改進 |
政策環境 |
能否促進社會資源引入、共享渠道的拓展;政策環境是否利于學校的質量保證體系和人才培養質量持續改進與完善。 |
|
資源環境 |
是否能夠促進校內辦學資源的不斷優化;學校資源環境能否促進質量保證體系和人才培養質量持續改進與完善,改善學校的辦學條件。 |
|
||
合作發展環境 |
學校自主診改機制是否有利于政校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的不斷優化;合作發展的成效與作用是否不斷呈現。 |
7.5/9.3 |
||
5.2質量事故管控 |
管控制度 |
是否建立質量事故管控反饋機制,制定質量事故分類、分等的認定管理辦法,對質量事故處理及時有效;是否建立學校、院系兩級質量事故投訴受理機構,制定質量事故投訴、受理、反饋制度;是否定期開展質量事故自查自糾,形成質量事故管控常態化管理反饋機制。 |
8.1 |
|
發生率及影響 |
學校質量事故的發生率、影響程度;處理安全事故、群體性事件的速度與能力;學校質量事故與投訴發生率是否逐年減少。 |
|
||
預警機制 |
是否建立過程信息監測分析機制與質量事故預警制度; 是否有突發性安全事故、群體性事件應對工作預案; 是否有近三年質量事故分析報告及其反饋處理效果報告; |
8.1 |
||
5.3質量保證效果 |
規劃體系建設及效果 |
各項規劃是否完備、體系是否科學,實施是否順利,目標達成度如何。 |
|
|
標準體系建設及效果 |
專業、課程、師資、學生發展質量標準是否完備、先進、成體系;能否在診改過程中不斷調整優化;社會認可度如何。 |
|
||
診改機制建設及效果 |
內部質量保證體系是否日趨完備;持續改進的機制是否呈常態化并步入良性循環,人才培養質量是否得到持續提升。 |
|
||
5.4體系特色 |
學校質量保證體系特色 |
學校自身質量保證體系能否形成特色,應用效果好,并能發揮輻射與影響作用。 |
|
注:1.本表設5個診斷項目,15個診斷要素,37個診斷點。
2.“數據管理平臺相應編號”所列的各指標編號,起引導作用,不是規定或標準。
附2
內部質量保證體系自我診改報告
(參考格式)
學校名稱:
一、自我診改工作概述(500字以內)
二、自我診斷與改進報告表
診斷項目 |
診斷要素 |
自我診斷 意見 |
改進措施 |
改進成效 |
1 體系總體構架 |
1.1質量保證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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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組織構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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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制度構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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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信息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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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專業質量保證 |
2.1專業建設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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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專業診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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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課程質量保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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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師資質量保證 |
3.1師資隊伍建設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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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師資建設診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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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學生全面發展保證 |
4.1育人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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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成長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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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體系運行效果 |
5.1外部環境改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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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質量事故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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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質量保證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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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體系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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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簽字):年月日
注:1.報告內容必須真實、準確。
2.每一診斷要素的“自我診斷意見”需闡明目標達成程度,主要成績,存在問題,原因分析??傮w不超過500字。存在問題與原因分析應占一半左右篇幅。
3.每一診斷要素的“改進措施”需突出針對性、注重可行性。總體不超過200字。
4.每一診斷要素的“改進效果”指實施改進措施之后已經顯現的實際效果,不是預測或估計成效。如果措施尚未實施,請加說明。總體不超過200字。
5.自我診改務必寫實,無需等級性結論。